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动“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下达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按照省级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验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网络资源演示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参选资格
1.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2.经验交流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三、遴选要求
详情请查阅《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
四、材料报送
年会的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须按照统一的模板要求进行排版、制作,并在7月30日之前将项目推荐意见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学院代码+姓名+文件内容)
联系人:李金跃
电话:15072669600
邮箱:985497386@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2: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4: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6: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教 务 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