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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04),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申报课题报送学校评审通过后,分配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限报12项。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

八、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不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文档由各单位汇总后,于8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办理。内容包括:(1)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申请评审书和活页分别以课题负责人+申请书,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命名。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汇总表。


办公室咨询电话:2345747

联系人:李金跃

电子邮箱:985497386@qq.com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3: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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