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接资产装备管理处通知《关于编报2017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学院仪器设备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编制,现就本次计划编制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编制报送排序
各教学学院本次教学仪器设备新增资产要求报送2017-2019三年建设整体规划,按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区分轻重缓急排序如实上报,按急迫、重点、补充三类备注,特别注意安装使用条件成熟满足(有安装场地与维护专人)。填报要求一次成型,不得修改。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编报2017-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按年度分别填写《201X-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附件2)和《201X-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购表》(附件3),新增资产名称、资产分类名称、分类代码按照《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附件4)填写。
(2)购置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须聘请专家组(可聘请校内专家,但必须有一位法律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5),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明确说明设备名称、申购数量、单价及总金额、规格型号、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风险分析、配置要求、选型论证、管理及使用人员配备情况、场地设施条件落实情况、论证小组成员及论证情况、申购单位意见及主管领导签字、论证日期等。
(3)关于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请参照《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附件6、鄂财绩发【2014】23号)。
所有材料填好后,请各学院报送附件2、附件3、附件5(20万以上大型设备需填),电子稿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要求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盖。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周三)上午9:00;教务处联系人:明德楼221室,程雪娟,QQ:693947007,电话:2345605。
(相关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关于编报2017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附件2:《201X-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附件3:《201X-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购表》
附件4:《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附件5:《湖北工程学院2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6、《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教务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