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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湖北工程学院校级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黄冈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各学院在院内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级初赛。根据文件参赛项目要求和各教学院专业特色,名额分配如下:经管至少5项,计算机、物电至少3项,文学至少2项,其他学院至少1项。允许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二、工作时间安排

所有参赛创业团队,都需在报名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55日(周四)24时。报名结束后,所有信息(项目内容、项目计划书、团队成员、参赛信息等)将不能修改。57日(周六),校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内金奖、银奖、铜奖。512日至831,入选团队进一步准备深化,各教学学院对其进行专业指导与培训,学校邀请专家对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的写作培训,并推荐参加省复赛黄冈赛和武汉赛。

三、经费制度支持

所有校级入选团队,视项目内容差异、质量优劣分别给与一定的工作量和经费支持。涉及创业团队成员住宿,由学工出面解决;实践组所需我校毕业生及创业企业信息由招就处解决;创业团队所需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由团委解决;创业团队所需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由教务处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参附件12(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程雪娟FTP下载)

附件1:教高函〔20164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鄂教高函[2016]12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黄冈赛的通知

参考链接:

1.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3. 教育部召开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

4.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黄冈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2号)

湖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代章)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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