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保证项目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1.验收项目: 2014年获批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必须全部参与结题验收,少量2013年获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因故延期的必须参与结题验收,2015年获批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完成项目任务的也可以参与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已经毕业的,由未毕业的项目参与人组织完成结题,所有项目参与人已毕业的,请项目指导教师联系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
2.验收要求:项目负责人(学生)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四份)(附件2),提供项目实施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各学院通知到具体的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验收结题工作。
3.验收程序:教务处根据验收书,对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准予结题,否则不予结题。对于结题项目,学校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定的经费资助。未准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可提出延期申请,也可申请中止项目,但必须给出明确的后续实施申请说明,本次应结题的项目而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也未提出后续实施申请说明,学校将取消项目资格,中止项目实施。
4.材料提交: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项目验收书,于4月30日前交教务处227办公室,未经事宜可来电咨询。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本通知不另发纸质文件。
联系人:许中华、魏鹏任,电话:2345747。
附件1:2014年获批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览表(含2013年获批未结题的项目)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2014年获批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xls
附件2:《湖北省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