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14-2015-2学期毕业生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巩固实习成果,及时总结实习工作经验,规范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工作质量,促进我校实践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学院做好实习验收总结和评优等相关工作:
一、学院工作总结
各学院认真做好实习总结、交流工作,召开由实习生和低年级学生参加的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汇报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找出问题,并做好本学院的书面实习工作总结(专业实习和教育实习分开进行),为我校实习工作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举措。
实习工作书面总结内容要求包括学生实习概况、指导情况、实习中典型事例以及实习中的问题与建议等。
二、实习验收与成绩的评定工作
各学院应及时组织教师对实习生进行实习验收。在此基础上,开展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对在实习过程中不服从调配、擅自转点、离岗、实习单位反映不好以及没有完成实习任务的实习生坚决不予合格审定。
三、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各学院在实习生中按集中实习不超过20%、自主实习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全程完整参加“国培计划(2014)”顶岗实习的学生全部为优秀实习生。各学院按指导教师人数的40%评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证书由教务处发放,奖金由各学院负责。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应报送到教务处的材料:学院实习总结、湖北工程学院2014-2015-2学期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附件1)、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附件2)。请各学院将上述材料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程雪娟老师处(明德楼221室,电话:2345605;QQ:693947007),以便及时为学生评优、打证,找工作提供便利。
2、实习生应交到学院的材料:实习鉴定表、个人实习总结、实习调查报告、实习手册(日记)、一份教案(教育实习)。
3、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实习(专业/教育)鉴定表请各学院自行审查,注意与附件1中“学生成绩”相一致并签字盖章,审查后经学院辅导员直接交招就处放学生档案。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