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结合往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以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部令第34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2014年11月10日)》有关精神要求,现将2015年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湖工行字[2015] 6号)以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在学生答辩前,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查重报告须有学生本人、导师签字及学院盖章,一份放入论文资料袋,另一份学院留存。对上报优秀论文,教务处将组织抽查,视结果调整本年度省优论文外审篇数以及下一年度核省优学位论文学院分配指标。
二、答辩与成绩评定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与成绩评定工作。各学院答辩、成绩录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周三)。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应装材料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用与评阅教师用评阅表各1份、答辩评语及综合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2份、工作日志,论文查重报告。
三、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我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今年一共评选校级优秀论文290篇(占本科毕业生总数8%),各学院具体分配数量参附件1-0,并提交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信息一览表(附件1-1)、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附件1-2)、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校优秀论文信息统计表(附件1-3)、校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附件1-4)以及湖北工程学院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1-5)。省级优秀论文必须为校级优秀论文,其分配名额另行通知(省学位办一般会在5月份公布)。各学院对拟报送的省优论文进行排序,省优论文排序报送参附件2-1,并且提交拟报送省优论文电子版4份,具体要求参附件2-3。
2.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教学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上报学校,经教务处整理汇总后对省优论文统一进行查重检测。检测合格的论文再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选,根据专家评选结果确定省级优秀学士论文初选名单。论文初选名单将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学校将会为校优秀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省优秀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证书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对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校优学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见附件1-1、1-2、1-3、1-4、1-5,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参评省优学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见附件2-1、2-2、2-3,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周三)上午8:00。所有报送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一次成型,无特殊情况,一经报送,不得调整。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明德楼221室)
联系人:程雪娟
联系电话:2345605; QQ:693947007
附件包括:
附件0:2014年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1-0: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校优秀论文推荐指标
附件1-1: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信息一览表
附件1-2: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附件1-3:湖北工程学院2015届校优秀论文信息汇总统计表
附件1-4:校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附件1-5:湖北工程学院指导教师信息表
附件2-1:湖北工程学院拟报送省优论文信息汇总统计表
附件2-2: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审批表
附件2-3:省优论文全文电子文档提交的具体要求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