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2年度获批、已经完成任务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必须是“教高司函[2013]8号”批准的项目,且完成申报书所拟定的项目内容,取得预期成果;
2.项目负责人(学生)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四份),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4月19日前交教务处孟娜老师(教务处210办公室,电话:2345567);
3.学校聘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学校予以经费资助,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资助2000-3000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3000-5000元;未通过评议,项目负责人(学生)可提出延期申请,也可申请中止项目。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湖北工程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