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的管理,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并配合财务处、资建处2015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送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购置计划的制定原则:
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按照保证教学,解决急需,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二、编报要求:
1、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的形式申报。单价在20万以上(含20万)的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填写《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专用设备配置申请表》;所有计划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须填写《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仪器设备软件家具类)》。
2、报表按统一格式填报,说明仪器设备名称、参考型号、配置要求、参考厂家、数量、单价以及申报理由和建设计划。对申报理由和建设计划填报不完整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3、设备购置计划必须经本部门汇总并组织论证,根据教学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排序申购;
4、购置计划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打印稿应由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尽快组织有关人员编报计划,务必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全部报到教务处蒋成同志。联系电话:2345605。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