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9-28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精神,结合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与安排,本学期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做好常规教学督导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一、 专项工作

1.加强对新进教师教学的指导。在9-12月,重点听取今年新进的年轻教师的上课,了解新进教师备课,课堂教学,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每位督导至少应5位以上新进教师的上课。做到对新进教师听课全覆盖。评价其教学态度和水平,评价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

2.加强对日常教学秩序的检查。采取看课的方式,不定期对全校的教学情况进行督查,学生到课率,教学进度,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每位督导每月看课不少于10次,并认真填写和按时递交看课记录表。

3.在随机听课的基础上,对学生反映教学效果比较突出的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跟踪检查。

4.参与教师技能培训中心工作。积极参加教学沙龙,教学观摩的听课工作。

二、 经常性工作

1.认真完成开学初教学巡视。对全校所有教学课堂进行检查,对各学院教学工作中的教材、教师、学生和教室的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提交检查的情况。

2.参加期中教学检查。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对各教学学院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

3.对期末的考试点进行巡视,按要求作好记录和汇总。

4.通过随堂听课,及时发现和推荐教师执行课堂教学规范、提升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水平的好的典型,及时汇总学生到课听课信息,及时发现和推荐在管理课堂教学、服务课堂教学等方面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

5.每月月底召开督导工作例会,交流情况,汇总信息,研讨问题,布置工作。

6.完成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对教学学院的新进教师的指导工作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三、自身建设

1.在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一次由老教师指导的新进年轻教师“怎样上好一学课”专题座谈会。

2.邀请学院督导员参加一次专项督导活动,增进校院两极督导员的交流与合作,扩大院级督导工作的影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