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毕业生实习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为了进一步巩固实习成果,及时总结实习工作经验,规范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工作质量,促进我校实践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实习验收总结和评优等相关工作:
一、学院工作总结
各学院认真做好实习总结、交流工作,召开由实习生和低年级学生参加的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汇报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找出问题、做好本学院的书面实习工作总结(专业实习和教育实习分开进行),为我校实习工作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举措。
实习书面总结内容要求包括学生实习概况、指导情况、实习中典型事例以及实习中的问题与建议等。
二、实习验收与成绩的评定工作
各学院应及时组织教师对实习生进行实习验收。在此基础上,开展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对在实习过程中不服从调配、擅自转点、离岗、实习单位反映不好以及没有完成实习任务的实习生坚决不予合格审定。
三、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各学院在实习生中按集中实习不超过20%、自主实习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全程完整参加“国培计划(2013)”顶岗实习的学生全部为优秀实习生。各学院按指导教师人数的40%评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证书由教务处发放,奖金由各学院负责。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应报送到教务处的材料:学生实习成绩、学院实习总结、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湖北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见附件)。
2、实习生应交到学院的材料:实习鉴定表、个人实习总结、实习调查报告、实习手册(日记)、一份教案(教育实习)。
以上材料中,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参附件1填写)、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参附件2填写)、学生实习成绩、学院实习总结要求在3月25日前交教务处肖华清老师(明德楼203室,电话2345575),以便及时为学生评优、打证,找工作提供便利。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xls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名单.xls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