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校级、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监管,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结合《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14]3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与成绩评定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与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应装材料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用与评阅教师用评阅表各1份、答辩评语及综合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2份、工作日志。
二、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我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今年一共评选校级优秀论文273篇(占本科毕业生总数8%)。从校级优秀论文中再推荐101篇参评省级优秀论文(2014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0-1)。
对校级优秀论文的作者和指导老师,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2.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产出参评论文上报学校,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根据专家评选结果确定省级优秀学士论文初选名单。论文初选名单将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里。凡参加省优评选论文必须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检测重复率一般要求30%以下,对应检测报告学院留存备查。各学院的省优指标是由基数指标和激励指标组成的:即以各学院上一年度校内分配指标为基数,再按上一年度各学院的中标率排名定获奖等次测算奖励指标(排名前7依次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分别奖3篇、奖2篇、奖1篇),两项之和即为各学院指标。
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颁发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学士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对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和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每篇参评省优学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人,至少有1名外校专家。评审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公道正派;(2)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教学第一线指导本科论文;(3)熟悉计算机网络操作。对参与学校学士学位论文评审的专家和有关人员,由学校支付评审费和劳务费,或适当计算教学工作量。
2.各教学学院要认真制定本院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评审办法,所有推优论文要求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抽查后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省级优秀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参评资格。同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调减学院下年度指标数;对有严重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在全校通报,同时建议学校撤消其授予的学位。
3.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应注意以下几点:(1)省级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要安排高素质、负责任的教师,认真整理并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学位论文和各类相关材料;(2)参评论文应代表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对有严重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取消资格,并建议学校撤消其授予的学位;(3)学校层面论文评审一律采取匿名方式,评审时将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学院名称等关键信息匿去,上报电子版论文不得存在加密、损坏等情况,否则将影响评审正常进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
校优学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见附件1-1、1-2、1-3、1-4,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周一)上午8:00;参评省优学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见附件2-1、2-2、2-3、2-4,省优论文全文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参附件2-5,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周五)上午8:00。所有报送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一次成型,无特殊情况,一经报送,不得调整。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明德楼203室)
联系人:肖华清
联系电话:2345575
附件: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