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争创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举办第三十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一)熟悉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普通话口语好,达到一级水平;
(四)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具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五)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介绍;
2.普通话语音基础知识讲解;
3.方言概说与方言辨正;
4.普通话水平测试实例讲解;
5.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上机实践;
6.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评能力训练;
7.普通话水平测试法律法规与测试员职业道德规范讲解。
(二)考核内容
1.汉语拼音测验;
2.普通话口语水平测试;
3.测评能力考核。
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学员,除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获得一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外,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均以本期培训班测试结果为准。
三、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位学员需交纳培训费、测试费、资料费等共计1200元,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19日至9月26日。报到时间:2014年9月19日全天;报到地点: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3号教学楼南一楼大厅)。学员报到时须持学历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
五、学员名额与报名
(一)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学员的学习条件,省“中心”分配给我校4个学员名额参加培训。
(二)填写《学员登记表》,于9月10日之前将学员登记表发给教务处魏鹏任老师,学员报到时须提交《学员登记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