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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828,学校召开本学期首次教学工作例会,丁远坤副校长在会上强调学籍预警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学籍预警工作谋划早、做得好。教务处对学籍预警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

为进一步把学籍预警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毕业资格核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就以下几点工作进一步落实:

一、每学期课表是否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建议采取“班级学生干部、教学秘书、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四级核查方式,确保所有课程按时开设。

二、经学院核查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学院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并依据相关文件对学生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

1. 学年取得的总学分、学期获得学分数、历年未修满总学分等方面接近<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1483)所设定的红线。

2.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经补考合格的学分总数等方面接近< <湖北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湖工行字〔201484号)所设定的红线。

3. 旷课、缺课课时数等方面接近<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1483)所设定的红线。

(二)尤其需要关注的学生:

1. 外语水平等级考试不达标的学生。

2. 学期补考不及格,只剩毕业补考一次机会的学生。

3. 高年级学生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未修满。

4. 在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期间不与指导老师联系的学生。

5. 普通话考试未达标的学生。

6. 学位课程重新学习后,学位课程平均分仍然没有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三)其他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的情况。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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