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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每年必须对高校在校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根据我校学生具体情况,2016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63——4月为我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测试时间;第二阶段:201611月为大一新生测试和上半年未测、漏测学生补测时间。由于每年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学院全力配合,才能在每年12月报送教育部体质测试中心。现将我校2016年下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

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内容实施。今年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50跑、1000跑(男)、800跑(女)、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二、测试时间

2016117日——1120日,在每天78节时间进行测试。体质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所测试二级学院

117

星期一

16001830

文学院   教育学院

118

星期二

16001830

文学院   化材学院

119

星期三

16001830

外国语学院  政法学院

1110

星期四

16001830

外国语学院  政法学院

1111

星期五

16001830

经管学院  音乐学院 土木学院

1112

星期六

8301130

经管学院  美术学院 土木学院

星期六

14001730

美术学院   生科院

1113

星期日

8301130

生科院    教育学院

星期日

14001730

建筑学院   国教学院

1114

星期一

16001830

计算机学院 音乐学院

1115

星期二

16001830

化材学院   物电学院

1116

星期三

16001830

建筑学院   数统学院

1117

星期四

16001830

经管学院  物电学院 机械学院

1118

星期五

16001830

生科院    建筑学院

1119

星期六

8301130

各院补测

星期六

14001730

各院补测

1120

星期日

8301130

各院补测

星期日

14001730

各院补测

三、测试地点

体育楼一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室

四、测试要求

1、测试时,学生必须持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及体质测试卡参加测试。

2、学生测试时,必须穿运动鞋和运动服装,正常作息,正常就餐,做好准备活动。

3、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分年级、分班级进行,由班长带队组织实施。

4、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医嘱和相关材料,到体测办公室找李老师(15272797557)办理免测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评定为三好学生

2、测试完毕,请各位学生自己妥善保管体质测试卡,若遗失或损坏,需按相关程序重新申请办理并自己承担补卡费用。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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