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
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6、小语种四级)初步定于6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现将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级别及对象
1. CET4:
我校本部、新技术学院在籍本专科生;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籍成教学生;我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已修完大学英语课程,但未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者【2016级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除外)不能报名】。
2. 小语种(法语、日语)四级:
已修完大学法语、日语课程,但未获得四级合格证者。
3. CET6:
已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及缴费方式
(1)我校在籍学生直接在教务系统上报名;成教学生在成教学院报名;新技术学院学生在新技术学院教务系统上报名(注意:四、六级、小语种不能同时报名)。
(2)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报名完成后再到校园内安装的任意一台“校园卡圈存机”上进行缴费,通过“校园卡查询机”查询缴费情况(注意:教务管理系统上必须报名,校园卡圈存机只用于教务系统报名后缴费依据)。
(3)在外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在教务系统中报名,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到校财务处交费。
2. 报名时间及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3月5日(教务系统中无照片学生在系统上报名后迅速把以学号命名的电子照片上传给所在学院办公室)。
(2)报名费:按30元/生收费。收费标准若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3. 审核及信息核对
教务处从财务缴费系统导出各学院缴费名单后发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教务系统报名人数进行汇总、审核并校准学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资格和报名人数。
4. 报送
3月13日前,经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校准的学生报名信息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后,数据不能再更改(数据一次成形上报不再进行第二次数据核对修改),教务处根据确定后的报名人数上报省考试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我校在籍学生一律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校报考,否则成绩不予认定。
2. 我校不接纳各类社会考生及其他高校考生报名。
3. 英语专业学生自愿报考CET4/6。
4、四级、六级、小语种不能同时报名。
5. 2016年6月和12月在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和答卷雷同的考生,取消报考CET的资格一年,本次不得报考(名单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