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通知》和《关于编报2017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教务处负责教学实验仪器采购项目的申报工作。2016暑假期间各教学学院已经上报“2017年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经学校财务处上报至省财政厅,纳入2017年度采购计划,请各教学学院结合2017年度学校下达教学仪器设备额度,确定拟购仪器设备申购清单,由专人负责填报及对接工作,并填写《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附加1)和《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统计表》(附件2),于3月13日(周一)下班之前将招标采购办公室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德楼221室)程雪娟老师处。联系方式:QQ:693947007;电话:2345605,18327665695。
请各学院根据2016年11月份填写的申报文本中的仪器设备进行填写,如有需要,请联系程雪娟老师领取电子版。
注意事项:
一、设备采购的前期论证工作
1、进口产品、大批量的国产设备、国产贵重精密设备采购需进行采购前期论证。
(1)进口产品包括成套设备和单独采购的元器件。
(2)大批量的国产设备指批量采购计划金额达到或超过100万的国产设备。
(3)国产贵重精密设备指采购计划单价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对进口设备审核管理的要求和时间节点
(1)进口产品采购严格按照财库【2007】119号文件进行审核管理。
(2)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严格按照鄂教财【2014】12号文件进行审核管理。
(3)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每年4月份和8月份对进口产品进行集中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能进入采购流程。
二、计划报送内容、方式
1、本次报送的采购计划包括《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统计表》(附件2)、论证报告(附件3)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2、报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核的进口产品应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2)经人大批复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3)项目任务书和采购清单;
(4)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3、购置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须聘请专家组(可聘请校内专家,但必须有一位法律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2),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明确说明设备名称、申购数量、单价及总金额、规格型号、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风险分析、配置要求、选型论证、管理及使用人员配备情况、场地设施条件落实情况、论证小组成员及论证情况、申购单位意见及主管领导签字、论证日期等。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统计表》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书》
教务处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