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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和教材立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和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教学研究立项

依据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本年度教学工作要点以及《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4〕11号)文件要求,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并从校级教研立项课题中,遴选部分项目申报省厅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

2.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

4.立项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体。

5.鼓励教师特别是学院相关负责人跨校、跨学院、跨学科开展课题研究,鼓励教师开展受益面广、综合性强、改革力度大的教学与管理课题研究。

6.本年度教学研究立项参考指南

(1)围绕工程教育的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内容开展新工科研究。

(2)在国务院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如何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开展项目研究。

(3)结合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变,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体制、机制改革与探索。

(4)以“互联网+”为平台,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体系完善。

(5)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创新创业体系建设,能力培养和项目孵化。

(6)积极实践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政有效合作、协同育人模式研究。

(7)以审核评估为重点的“五位一体”的常态教学质量监测机制研究。

(8)以微课、慕课为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9)深入推进“两个负责制”的实施,促进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研究。

(10)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如何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自编教材立项

围绕各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专业选修课程教材、实验实践教材、通识选修课程教材等,结合实际情况,教师自行选题。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不支持编写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材,但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级、统编、规划等高水平教材立项,学校将重点资助。

(3)最终出版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一式),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和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均于54日前交教务处214办公室。

三、评审程序

申报项目由教务负责资格审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审批,确定为2017年度校内立项。本年度确立的教项目为40左右,教材立项6部左右

联 系 人:李雪霞    刘昱              联系电话:2345567

 

2017年4月6日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和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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