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 4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 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各学院请在院内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级初赛。根据文件参赛项目要求和各教学院专业特色,名额分配如下:经管至少5项,计算机、物电、文学至少3项,其他学院至少1项。允许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二、工作时间安排
所有参赛创业团队,都需在报名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进行报名(本系统已经开放,各学院通知参赛团队上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3日。报名时,请认真确认本团队项目题目、项目计划书内容、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及参赛信息等内容,校内初赛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所有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截止后,校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与现场答辩,综合评定,确定校内金奖、银奖、铜奖。校赛之后,入选团队进一步准备深化,各教学学院对其进行专业指导与培训,学校邀请专家对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的写作培训,并推荐参加省复赛。
三、经费制度支持
所有校级入选团队,视项目内容差异、质量优劣分别给与一定的工作量和经费支持。涉及创业团队成员住宿,由学工出面解决;实践组所需我校毕业生及创业企业信息由招就处解决;创业团队所需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由团委解决;创业团队所需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由教务处提供。
参考链接:
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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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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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代章)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