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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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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2018-1学期排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来源:    点击数:

一、排课时间安排

511-12日:《大学体育》课;

513-19日: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编排专业课表;

522-24日:《大学英语》课;

525-27日:《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等;

531-62日:《计算机基础》等;

65-6日:“思想政治理论课”;

67-9日:全校性物理类、化学类专业基础课、《大学语文》;

612-14日: 《当代教育学》等;

615-22日:各学院编排专业课表;

623-73日:微调、审核、校对全校课程表;

74-5日公布全校课表。

二、排课注意事项

1. 排课要严格遵循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安排表、课表要保持一致。下学期在籍生第一天上课时间为201794日(周一)。201816日(周六)是全校最后一天上课。一门课程排满16周。比如:有的课程可以排第1-16周,另外有些课程可以排第2-17周、3-18周,保持一定的均衡性。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特点排课,让学生每周都有课。

2. 课程的开课通知单应严格遵照培养方案设置其属性、性质、学时和学分等信息。

3. 每学期异动的学生应及时在排课通知单的班级信息中体现出来。

4. 如果一门课既有理论学时,又有实践学时(上机学时、实验学时),开课通知单应该拆分成多条,分别对应相应的学时。

5. 如果多位老师上同一门课,在一个开课通知单里面要增加多个安排,每个安排填写一位老师名字,不得在一个通知单的同一个安排里面添加多个老师名字。

6. 需要按照教学时数安排,在要求的周数范围内排课,除特殊要求,周数跨度不能超过教学时数安排要求的周数。

7. 教学安排表要填写正确,特别是周次和周学时等,教学安排表和课表要保持一致性。

8. 由于学校教室资源比较紧张,各学院优先使用专用教室排课,再使用公用教室排课,排课时选用教室容量相当的教室排课,不要出现少部分学生上课占用大教室的情况,以免资源浪费。

9. 对于课程内容相同的情况,能够合班上课的,请尽量合班上课。

10.授课教师安排时,应专业对口。

此通知请转发给常规教学副院长以及实践教学副院长。本排课通知适用于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等)。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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