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学校财务处通知,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结合学校、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本着教学、科研急需的原则,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文本。原则上,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助的单个项目应在500万以上。
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速与学院院长汇报,经学院充分研究、认真论证后,将拟定的项目申请书、设备采购清单(建设项目计划表)、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文本,于6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214室。因省财政厅正式通知暂未下发,有关申报要求暂参照2016年执行,待财政厅正式下文,再将申请材料进行完善。校内相关申报材料,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网址:。
联系人:许中华;电话:2345747。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