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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湖北”实习实训系列活动——关于开展大学生赴孝感实习实训宣传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孝感市于20175月启动我选湖北·立业孝感实习实训高校推介活动,提供20000个实习实训岗位供大学生选择,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为地区创新驱动发展聚集人才、激活人才。

现将孝感市人才办提供的鼓励大学生赴孝感参加实习实训相关政策及2017年实习实训需求等信息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支持学生赴孝感参加实习实训,积极组织报名,做好实习跟踪,落实实训效果。

一、实习实训岗位

2017年下半年实习实训岗位信息请查看附件2:《孝感实习实训(岗位信息)》。

二、支持实习政策

对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由当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为实习实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为实习实训学生安排住宿。

学生实习流程

经对接孝感市人社局,意愿在孝感市(涵盖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实习实训的我校大学生以学校集中形式报名(填报附件1和附件3),不限学生所限年级、专业,教学学院将审核后登记表(附1、附3)和对应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汇总后一并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直转市人社局,孝感市人社局将优先安排我校大学生实习实训。由市人社局通过学院联络负责人通知学生报到,详细工作流程参图1


1 孝感市直大学生实习实训流程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由学院负责实践教学领导抓好市校合作工作,抓住当前市校合作利好政策,积极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积聚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拓展实习实训渠道,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确定本院一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市校合作对接工作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注重宣传,加强对接

1)教务处在行政楼后林荫道布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岗位信息等资料,请各学院告知学生查看或者参考附2(excel表格);或者通过链接1查看

2)各学院应向学生及时宣传优惠政策,设立宣传栏,张贴海报,发布学院报名安排,明确报名渠道,为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提供便利条件;

3)教务处建立市校合作群组QQ群:230260802,各学院工作负责人及时通过工作群组反馈学生报名及实习情况(每月20日报送附1、附3,共同做好实习实训落实工作,提升服务;

4)选派认真负责的指导老师进行实习带队,负责学生指导和安全教育;收集实习实训中意见和建议,注意提炼亮点和成效,保证实践教学效果;

5)实习结束后,可以通过选拔优秀实习指导老师和优秀实习生,鼓励师生投入实践教学,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3、科学规划,强调实效

请各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将暑期与实践周相结合、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我选湖北多地市合作相结合、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相结合,早规划早联系早落实,开拓资源,丰富内涵,保证质量,确保市校合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

1)本通知全年有效,实习时长以月为单位,一般为1-3个月

2)各学院请于66日前向教务处周振峰老师(明德楼213办公室QQ31422930513607298453)报送我选湖北联系领导及负责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手机,QQ)。填报形式参附4,以后此项工作常态化、全年开展,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选派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协调沟通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联络负责人。

3我选湖北·立业孝感对接单位:孝感市人社局 人才社局综合楼(612室),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12-2702612QQ: 1426805167地点:孝感市孝南区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



                                                                                                                                教务处

                                                                                                                          201761


1:孝感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登记表.doc

2:孝感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3:孝感市大学生实习实训信息汇总表.xls

4湖北工程学院市校合作实习实训联系人信息一览表.xls



链接1、孝感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一览表-孝感公共招聘网_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A:鄂办发[2017]7-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

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177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12


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

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新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决定实施我选湖北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全力打造人才集聚大省。着力创新引才机制,打通人才流动通道;着力构建实习实训平台,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引导大学生到新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为促进我省十三五规划落实和未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五年内,在引才规模、载体建设和工作体系上取得突破。

——引才规模大幅增长。力争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在鄂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

——实习实训体系完备。建立覆盖各市、县(市、区)的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5000家。

——创业载体层级提升。建立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00家,力争进入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00家。

——人才服务功能聚集。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500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各级机关、各地企业和事业单位要积极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各地要利用闲置学校、厂房、房产、园区、孵化基地等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每年确定一批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二)开展我选湖北高校行活动。建立巡回推介制度,每年组织到北京、上海、江苏等高校集中地区举办我选湖北活动周,将对我省高校在校生的宣传推介延伸到自大学生进校起的全时期,吸引优秀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

(三)开展我选湖北海外揽才行动。通过专场招聘、网站展示、在线对接、海外设站等途径,面向全球招揽人才。

(四)建立我选湖北驻外人才工作站。可在省、市政府驻省外及部门驻国外(境外)机构加挂人才工作站牌子,赋予招才引智工作职能。

(五)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高等院校建立全要素、开放式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确定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六)建立海外留学生实习和中国国情体验基地。与国家有关部委合作,在市州建立海外留学生中国国情体验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吸纳海外留学生来鄂体验国情、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

(七)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聚集政府、社会、高校、企业等各方资源,在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普遍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提供证照办理、税务经办、项目申报、投资融资、专利代理、人员培训等服务。

(八)建立创业学院。鼓励各地与高校、大型企业共建创业学院,支持有资质的社会主体兴办创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创业能力和创业指导等培训。

(九)引入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人才中介机构为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提供信息对接等专业化服务。

(十)建立我选湖北全媒体平台。建立我选湖北网站,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刊物和微信、微博等进行全媒体宣传,发布实习实训岗位信息,进行政策解答。

三、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各地对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贴,从各地就业资金列支,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各地应给予优惠政策并予以奖励。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提供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税收减免和贴息贷款等支持。

(三)创业扶持。对省内外大学生在鄂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2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以及创业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费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取消或降低反担保条件。鼓励各地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

(四)基层人才引进。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招录(招聘)参加实习实训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招录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岗位和乡镇(街道)、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力度。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和省级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五)住房保障。各地应对就业创业大学生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或提供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住房保障。

(六)外国人就业许可。放宽外国留学生在鄂工作限制,允许获得学位的优秀研究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工作许可。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制度,按要求落实创新创业奖励制度。

四、宣传引导

(一)开展创业之星宣传活动。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确定一批创业之星

(二)开展征文摄影系列活动。每年组织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大学生开展征文摄影等系列活动,集中展示实践探索、人物风采、文化底蕴等内容,整理汇编一批优秀作品广泛宣传。

(三)开展巡回报告活动。每年总结一批先进典型组成报告团,到各地、各高校巡回报告。组织各类媒体讲好湖北故事。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组织、宣传、编制、经信、教育、科技、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实习实训制度。要统筹现有资源,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具体职责,明确责任人。鼓励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统一筹划、协调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部门职责。组织、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总体方案,构建服务体系,统筹组织推动,开展人员招录,组织赴高校对接,落实导师制跟踪辅导,建立实名制统计体系。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组织高校建立联络对接机制,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与。经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开展需求调查,督促企业完成实习实训大学生招聘工作,帮助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公安部门负责落户和治安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住建部门负责提供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激励。省政府每年对各地留才引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省人社厅对各地实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央转移就业资金分配因素。省级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结合考核结果,按照各地实习实训补贴总额的50%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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