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课时间安排
●6月28日:《大学体育》课;
●6月29-30日: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编排专业课表;
●7月3-4日:《大学英语》课;
●7月5日:《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等;
●7月6-7日:《计算机基础》等;
●7月8-10日:“思想政治理论课”;
●7月11日:全校性物理类、化学类专业基础课、《大学语文》;
●7月12日: 《当代教育学》等;
●7月13-15日:各学院编排专业课表;
●7月16-17日:微调、审核、校对全校课程表;
●7月18日公布全校课表。
二、排课注意事项
1. 排课要严格遵循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安排表、课表要保持一致。下学期大一新生第一天上课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周一),2018年1月6日(周六)是全校最后一天上课,大一新生排课周次范围为:6-18周。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特点均衡排课,让学生每周都有课。
2. 课程的开课通知单应严格遵照培养方案设置其属性、性质、学时和学分等信息。
3. 每学期异动的学生应及时在排课通知单的班级信息中体现出来。
4. 如果一门课既有理论学时,又有实践学时(上机学时、实验学时),应使用一条开课通知单,里面可以增加多个安排,不同安排分别对应相应的学时。
5. 如果多位老师上同一门课,在一个开课通知单里面要增加多个安排,每个安排填写一位老师名字,不得在一个通知单的同一个安排里面添加多个老师名字。
6. 需要按照教学时数安排,在要求的周数范围内排课,除特殊要求,周数跨度不能超过教学时数安排要求的周数。
7. 教学安排表要填写正确,特别是周次和周学时等,教学安排表和课表要保持一致性。
8. 由于学校教室资源比较紧张,各学院优先使用专用教室排课,再使用公用教室排课,排课时选用教室容量相当的教室排课,不要出现少部分学生上课占用大教室的情况,以免资源浪费。
9. 对于课程内容相同的情况,能够合班上课的,请尽量合班上课。
10.授课教师安排时,应专业对口。
此通知请转发给常规教学副院长以及实践教学副院长。本排课通知适用于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等)。
教务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