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4〕10号)、《湖北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湖工教字〔2014〕11号)以及《关于开展 2017 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和教材立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有关精神,在教师个人申请、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教务处初审、校内专家评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确定“融媒体视野下基于手机应用的实践教学探索”等63个项目为2017年度“湖北工程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同意《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等6部自编教材立项,对所有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实施,体现导向。项目负责人要从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结合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学院应加强对本院教师主持的项目管理,加强指导和过程监管;项目负责人应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分工并予以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整体推进。
三、把握进度,确保质量。项目负责人要按项目申请的进度安排,扎实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使项目研究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四、严格经费,规范使用。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活动的顺利开展。经费支出项目应具有多元化,支出过程应与研究过程同步。
项目主持人应根据申报书的内容和计划开展研究,研究成果既要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也要形成理论成果加以固化。原则上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须至少有与该项目关联度紧密的公开发表论文两篇,或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和成果应用于实践效果的媒体报导;校内立项建设教材结题,项目主持人限独立主编或第一主编。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和教材编写的项目主持人,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2.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自编教材立项一览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