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接2017年6月29日资产装备管理处下发的《关于编报2018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学院仪器设备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仍采用“二上二下”编报流程进行,本次属于预算“一上”阶段。现就本次计划编制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编制报送排序
请各教学学院参照去年报送的《2018-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请联系教务处程雪娟老师领取),结合本学院2017年实际配置情况,报送2018-2020三年建设整体规划,按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区分轻重缓急排序如实填报,备注急迫、重点、补充三类,特别注意安装使用条件必须成熟满足(有安装场地与维护专人)。填报要求一次成型,不得修改。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编报2018-2020年三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按年度分别填写《2018-2020三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附件1,本表需报送3年计划,分三个工作表)和《2018-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请统计表》(附件2,本表只需报送2018年计划),新增资产名称、资产分类名称、分类代码按照《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附件3)填写。原则上教学仪器经费不考虑进口设备资金预算。
(2)购置单价在10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须聘请专家组(可聘请校内专家,但必须有一位法律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4),可行性论证报告需明确说明设备名称、申购数量、单价及总金额、规格型号、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风险分析、配置要求、选型论证、管理及使用人员配备情况、场地设施条件落实情况、论证小组成员及论证情况、申购单位意见及主管领导签字、论证日期等。
(3)关于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请参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
所有材料填好后,请各学院报送附件1、附件2,有超过100万的大型设备还需报送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要求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盖。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周五)上午9:00;教务处联系人:明德楼221室,程雪娟,QQ:693947007,电话:2345605。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资产装备处下发的《关于编报2018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附件1:《2018-2020三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附件2:《2018年湖北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请统计表》
附件3:《国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大型资产(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5、《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
教务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