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引导我校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做好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好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好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好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有影响的新型工程大学贡献力量。
二、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实施办法
1.各教学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开展创建活动。
2.各教学学院在组织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重点组织遴选在科技领域有突出贡献、社会服务产生突出效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起到突出引领作用的教师团队。
3.经学院研究确定申报团队,填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向学校申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每个学院限报1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推荐1个团队参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评选,同时确定若干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奖励措施
1.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对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成员,在评优评先、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校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拓宽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学校对认定为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行文确定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号召典型学习、列入职称评审条件、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团队建设。
五、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与推荐工作的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227办公室。
联系人:许中华
联系电话:0712-2345747
电子版发至邮箱249081473@qq.com。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