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的要求,在学生个人申请、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教务处初审、校内专家评议,确定“湖北省农业保险的农户满意度调查报告”等46个项目为2017年度“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青檀硬质扦插生根促进剂的研制”等12个项目推荐为国家级项目,“大学生网贷现状调查与析——以湖北工程学院为例”等28个项目推荐为省级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认真实施
1.创新训练项目: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项目团队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开展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经费资助,规范使用
自2017年起,学校对新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立项资助和成果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方式予以经费支持。获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2000元的立项经费资助;如期结项的,根据项目获得级别和验收取得的成绩,给予一定的成果资助。国家级项目验收后获良好以上评价的成果资助5000元,省级项目验收后获良好以上评价的成果资助3000元,校级项目验收后获良好以上评价的成果资助1000元。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开展。经费支出项目应具有多元化,实事求是,支出过程应与项目实施过程同步。
附件:2017年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
一览表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