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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第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验收范围:2017年获批立项及往期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59项(见附件1)。

2.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提供项目成果目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是否属实并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整理完成上述材料。

3.项目成果:

(1)创新训练项目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证明材料、专利申请、受理或批准的证明材料、获著作版权、实物(样机)作品等等反映学生创新能力提高的其他证明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成果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拟企业运行报告、参加企业实践报告、撰写创业报告及团队分工合作情况等反映学生创业训练能力提高的其他证明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成果主要包括: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创业实践项目的运营状况及项目的整体实践成果报告等反映学生创业实践能力提高的其他证明材料。

4.验收程序:指导教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学院给出项目验收意见,学校专家组进行评审,教务处复核研究决定验收结果,通报验收情况。

5.材料提交: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清理,于4月16日前集中将本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书及项目成果材料(一式二份)、2018年第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结题验收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交教务处214办公室李雪霞老师,同时提交电子版(含申请书、成果材料、验收项目汇总表,申请书需填写完整后提交PDF扫描件)。

6.其他事项:

(1)列入验收范围内的项目本期必须参加验收,确定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提交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延期申请仅限于2017年获批立项的少数项目,其他项目不得延期,延期时间为半年,申请延期者不得再申报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次应结题的项目而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将取消资格,中止项目实施。

(2)对于结题的往期项目,学校视项目实施情况按以往惯例进行一定的经费资助;对于2017年立项结题的项目,学校按照湖北工程学院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湖工教字〔2017〕8号)文件精神资助。

本通知不另发纸质文件,请各学院下载通知后,迅速组织本院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完成结题工作。联系人:李雪霞,电话:2345799。

附件1:2018年度第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结题项目

           一览表

件2: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审批表

附件4:2018年第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申报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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