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工行字[2017]106号《湖北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18届本科毕业生经过教学学院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后,共3219名学生具备学士学位资格,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1日—6月6日。学生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朱颂,肖应雄
联系电话:0712-234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