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展现我校近年来教师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培育参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扩大学校社会影响,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遴选5项左右的成果进行查新、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成果依托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已经结题并进行实践应用不少于1年。
2.项目成果应包括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应用成果,有较为鲜明的创新性,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3.成果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副教授主持的特别优秀的项目经推荐可以申请查新与鉴定。
4.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组织查新与鉴定。
二、申请材料
申请成果查新、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一份详实的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左右),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成果摘要、项目研究背景、项目研究方法与思路、项目研究主要内容与成果、项目的应用与推广情况、项目成果的创新点。
三、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成果负责人提交研究报告;
10月20日前,教务处遴选、确定查新、鉴定项目;
10月30日前,进行项目成果查新;
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成果的省级鉴定。
有关查新、鉴定事项的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中华 0712-2345747 QQ:249081473
教务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