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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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查新、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9-09-03 10:4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展现我校近年来教师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培育参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扩大学校社会影响,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遴选5项左右的成果进行查新、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成果依托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已经结题并进行实践应用不少于1年。

2.项目成果应包括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应用成果,有较为鲜明的创新性,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3.成果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副教授主持的特别优秀的项目经推荐可以申请查新与鉴定。

4.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组织查新与鉴定。

二、申请材料

申请成果查新、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一份详实的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左右),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成果摘要、项目研究背景、项目研究方法与思路、项目研究主要内容与成果、项目的应用与推广情况、项目成果的创新点。

三、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成果负责人提交研究报告;

10月20日前,教务处遴选、确定查新、鉴定项目;

10月30日前,进行项目成果查新;

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成果的省级鉴定。

有关查新、鉴定事项的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中华   0712-2345747  QQ:249081473


教务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