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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工程学院2019年自编教材奖励性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湖工教字[2014]10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出版的由我校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进行奖励性资助,资助的条件和标准详见“湖工教字[2014]10号”,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请奖励的教材必须是我校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使用的教材(不含学术专著);

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3.申请人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或出版社公布的选题文件或立项通知;

有影响力的出版社直接签订的出版合同

4.由我校多名教师共同参与编写的教材,由排名最靠前的教师负责申报,不得多人同时申报;同一教材已经获得资助,再版后根据其修改比例予以资助,须同时提交前一版和再版教材电子版(WORD格式)。

5.教材中必须有“湖北工程学院”信息;

6.材料及时间要求

《自编教材奖励性资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并交教务处;

教材原件两本(获得资助的教材,教务处存留);

选题通知或文件原件、复印件,出版合同原件、复印件;

申报截止时间12月6日,工作联系人:程雪娟。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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