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湖工教字[2014]10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出版的由我校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进行奖励性资助,资助的条件和标准详见“湖工教字[2014]10号”,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请奖励的教材必须是我校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使用的教材(不含学术专著);
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3.申请人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行业协会、或出版社公布的选题文件或立项通知;
②与有影响力的出版社直接签订的出版合同。
4.由我校多名教师共同参与编写的教材,由排名最靠前的教师负责申报,不得多人同时申报;同一教材已经获得资助,再版后根据其修改比例予以资助,须同时提交前一版和再版教材电子版(WORD格式)。
5.教材中必须有“湖北工程学院”信息;
6.材料及时间要求
①《自编教材奖励性资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并交教务处;
②教材原件两本(获得资助的教材,教务处存留);
③选题通知或文件原件、复印件,出版合同原件、复印件;
④申报截止时间12月6日,工作联系人:程雪娟。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