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年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要反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项目,原则上须从我校2022年、2024年已获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产生。
二、成果鉴定
为提升申报质量,学校拟组织校外专家对推荐的教学研究成果进行鉴定,申请鉴定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鉴定的项目原则上应为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2. 申请鉴定的项目必须提供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教务处将组织集中查新,请申报教师提前填写并提交查新所需材料。
3.申请鉴定的项目,其成果必须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准备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经专家评审后,学校将择优推荐并组织鉴定。
联 系 人:冯建敏 郭 洁
联系方式:2345776 2345301
邮 箱:253281001@qq.com
教务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