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落实“我选湖北 立业孝感”计划,夯实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2019-2020学年度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实习时长:实习生参与实习周数(含替代形式)不得少于4周。
2、评选比例:集中实习按不超过20%、分散实习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实习形式的认定由学院把关。
3、评选条件:圆满完成既定实习内容,达到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优秀。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指导时长≥4周,占指导教师总比≤40%。
2、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指导到位,维护学校声誉,受到师生好评。
三、学院工作总结
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和交流工作,召开由实习生和低年级学生参加的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汇报视频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问题,并做好本学院的书面实习工作总结(专业实习和教育实习分开进行),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举措。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报送材料:
(1)湖北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度教学学院实习总结(含典型照片)。
(2)湖北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附件1)。
(3)湖北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度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附件2)。
2、实习生交学院材料:实习鉴定表(附件3)、个人实习总结、实习调查报告、实习手册(日记)、一份教案(教育实习)。
3、实习(专业/教育)鉴定表(本通知后附两种版本,根据情况选用)
实习鉴定表由教学学院自行审查,注意与附件1中“学生成绩”相一致并签字盖章,审查后由学院辅导员交招就处存入学生档案。
4、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将第一款的3份材料的电子版提交教务处221办公室周振峰(电话:2345605;QQ:314229305),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请各学院自行准备纸质版存档。教务处将及时为评优教师和学生制作证书,以便为学生就业提供便利。
五、注意事项
1、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上级部门精神要求,部分实习采用替代形式进行,主要集中在文学、政法、经管、教育、国教、计算机、体育等7个学院,本次的实习表彰主要集中在上述学院,其他学院已于上学期报送完毕,请勿重复报送。。
2、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附件1)要求报送2019-2020学年度所有实习情况,包括小于4周的实习。
3、通知附件内容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实习情况综合一览表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度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学生专业实习鉴定表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