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工程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推进应用性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学校现启动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和自编教材立项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立项原则
1.突出问题,聚焦改革。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要在前期的教学实践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和深刻反思,充分挖掘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问题促改革,以改革促研究。
2.注重创新,促进引领。坚持创新理念,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不断创新教学过程和内容体系、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教学基本建设模式、创新教育教学管理体系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到引领示范和推动改革的作用。
3.整体设计、有序推进。遵循学校引导、学院整体设计、研究团队有序推进的原则。学校从宏观层面,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难点、热点,列举立项研究指南,引导研究方向;学院从本院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凝聚共识,聚焦改革和发展中的实践问题,立足整体性和长远性,分层分类分主次有序推进立项研究,避免孤立的项目研究,最大限度形成研究合力,探索解决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设一般课题、专项课题、重点课题三个类别。一般课题主要涉及专业、课程等基本教学环节、教学条件、教学方法、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内容,专项课题主要面向包括本校在内高等学校面临的教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内容进行立项研究,也包括政府支持的思政专项、体育专项、语言文字专项、名师工作室项目等。重点项目主要涉及到学院、学校整体性教学改革的综合性项目。本年度计划立项共60项,其中,一般课题立项40项左右,专项课题立项10项左右,重点课题立项10项左右。通过评审后,由学校确定一般课题、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选题范围可参考《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1人,一般课题研究团队不超过6人(含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参与人同意),重点课题研究团队不超过8人,每个负责人只能报1个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研究。
2.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学历。
3.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4.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对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最多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延期需提交《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逾期不能结题的,自动终止立项,学校停止立项资助。
5.本年度立项须以学院整体设计为前提,所有立项课题须与学院整体设计要求一致,并经学院审核同意推荐或委托推荐。
6.本年度根据学院2019年立项、结题以及2019年学校教学成果获奖等情况,实行限额申报(附件2),学院院长和教授主持立项不受本院分配数额限制,各学院应根据立项原则进行统筹推进立项研究工作。
(四)经费支持
学校将教学改革研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立项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度立项的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每项资助3000—5000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000—10000元,名师工作室专项课题由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资助。
(五)立项程序
1.学院(单位)设计: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在征求教师意见和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本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顶层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当前本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年度计划从哪些方面进行研究,拟采取哪些支持措施予以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安排。
2.学院(单位)部署:各学院根据本院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遴选或确定选题方向,召开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年度立项工作。
3.教师申报:有意立项研究的教师个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学院安排和自身实际,拟定选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申报。
4.学院初审推荐:学院根据本院教学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结合教师个人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统筹评审,根据限报数额,择优向教务处排序推荐本院2020年度拟立项研究课题。
5.学校评审:学校按照教务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的程序,确定2020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按要求填报申请表的项目,不进入学校评审程序。
二、教材立项项目
各学院结合本院教学改革实际需要,重点围绕“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应用性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编写专业选修课教材、实验实践课教材、通识选修课程教材等;或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编写本校开设的课程但无正式出版配套的课程教材。本年度教材立项6部左右,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自编教材编写须有扎实的前期准备基础(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学讲义等)。
(三)立项获批后2年内完成出版,逾期未出版,自动终止项目,学校不予资助。
(四)不支持编写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材,但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级、统编、规划等高水平教材立项,严格禁止参与营利性公司的组稿出版低质量的教材。
(五)通过立项的自编教材,每项资助8000元。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和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各1份。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均于6月10日前报教务处227办公室。
联系人:李金跃 15072669600 。
附件1:2020年湖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配表.docx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5: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和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6: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顶层设计方案(参考提纲).docx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