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落实《湖北工程学院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实施方案》(湖工行字[2018]93号),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湖工教字[2014]10号)和《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4]11号),学校现启动2020年度上半年教学研究课题及自编教材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研究期限截至到2019年年底及以后的,所有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及自编教材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
二、结题程序:
(一)提交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结题要求,填报结题报告书,提交支撑材料。
1、教学研究项目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填报《湖北省省级教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支持材料。
2、自编教材
校内自编教材项目结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提交出版教材。
(二)申请项目变更。对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说明原由,提出延期或终止研究申请。一个项目最多可申请两次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或延期后仍未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学校将终止资助,并在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教学研究立项申请。
(三)学院(部门)汇总审核。项目管理实行校、院两级课题管理制度,各教学学院应成立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变更审批表(1份)、汇总表(1份)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专家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进行统一复核。省级教研项目将送校外专家评审,并报送省厅进行结题。
(五)公布结题结果。学校将发文公布校级项目结题结果。省级项目以相关主管部门结题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金跃(15072669600)
附件1 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 湖北工程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3 湖北省省级教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 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5 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度上半年教研项目结题汇总表(样表).xlsx
附件6 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及自编教材项目待结题一览表(截止2020年5月25日).xlsx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