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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21-04-01 15:07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计划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并依据往年国家级一流专业申报程序,现组织开展我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及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中《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指南》、《2021年湖北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指南》执行,国家级一流专业申报条件及要求与参照省级文件执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申报(截止日期:4月23日)

1.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申报

专业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核材料是并择优推荐申报,4月23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2)《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5)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与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申报书”)。

2.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核材料是并择优推荐申报,4月23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2021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及电子版。

(2)《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7)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及相应的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基层组织名称”。

(二)专家初评(截止日期:4月底)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拟定申报名单,进入材料完善阶段。

(三)专家复评(截止日期:5月10日左右)

教务处组织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内容。

(四)组织申报(截止日期:5月19日)

根据省厅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并提交相应申报电子版材料。

三、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计划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3、《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4、《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6、《2021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7、《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教 务 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