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实施方案》(湖工行字[2019] 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拟开展“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聘期内负责人第二年年度检查。具体名单见《湖北工程学院关于聘任2019年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的通知》(湖工教字[2019]7号,附件2)。请各位负责人认真阅读附件1、2内相关检查要求,根据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指南准备并提交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度“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检查汇总表》(附件3),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表格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程雪娟老师(电话:2345301;QQ:693947007),过时视为放弃本年考核。
教务处将对各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定等级后,发放奖励工作量,并纳入年底绩效。
相关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实施方案》(湖工行字[2019] 15号)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关于聘任2019年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的通知》(湖工教字[2019]7号)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度“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