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21-2022-2学期我校各类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23号)、《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24号)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现就做好实习实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要求做好实习申请申报
(一)严格实习实训的申报和审批
根据学校规定,2021-2022-2学期所有的校外实习实训均需通过学校OA办公平台提交申请,由实习负责人发起、学院教学秘书初审、学院负责人审核,教务处按照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复审,重点审核实习方案,学生实习信息及联系电话的完整性,安全协议、防控方案的有无等,切实做到实习规范有序、安全有保障。特别提醒OA申报附件必须含有附件1-附件4及安全协议的内容。
(二)杜绝实习申报延迟和造假行为
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申报的管理,一般在实习实训开展前2周提前申报,杜绝事后申报。在实习申报中,附件1、附件3的学生信息、班级信息、实习的内容、实习地点和时间应该尽量详细,如实填写集中和分散实习学生情况,方便学校核查与监督。根据学校规定,年底实践教学实习工作量的核算将以OA审批通过并执行的申请表为唯一核算依据,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
二、提高认识、落实教育培训和监督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各教学学院要时刻把实践教学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在参加实习实训前必须组织召开实践教学安全专题会议,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使学生清楚了解实习实训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要求带队教师、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参加,逐层落实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制订学院实习实训的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求学生签订附件0:《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各院根据实际自行拟定)及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实习实训《防控方案》附在附件2中。每次实习前应向学校防控办报备批准,且将申请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并在OA 系统上传。
(二)加强基地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实习开始后,师生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管理规范和程序进行实习,严格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对实习实训场所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实践教学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进行检查,要完全掌握在外实习学生人数、地点、实习单位、实习单位负责人、住宿等情况,认真排查学生实习环境、食宿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要求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保持与学生的密切联系,严格监督和检查学生的安全工作。每个实习单位要指定1-2名学生作为安全联络人,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定期与安全联络人沟通联系,排查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实验实训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师生人身安全的防护工作,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学生实验守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要上墙,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本学期部分课程实验内容理论部分可提前,下一学期外出实习实训可提前(须报备教务处实习提前申请)
(三)严格实习实训审批,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和监控
各教学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填写《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践活动申请表》,上报《实习方案》和《实习学生信息表》。对于分散实习,各专业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散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学生分散实习之前应函告或电话告知学生家长,而且要保持与分散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教学学院可协调实习单位,为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照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OA申报材料递交及要求
1、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本学期学校领导将组织学院会同学校实地走访慰问实习生活动,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2、OA填报实习方案的4个要件(附件1-4):
附件0: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示例)学院留存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践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践组织实施方案(示例).doc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外出实习实践学生信息统计表(单项实习示例).xls
附件4: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外出实习请示报告范本.docx
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