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两个负责制”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实施方案》、《湖北工程学院课程建设教授负责制实施方案》湖工行字[2019] 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拟开展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聘期内负责人第三年年度检查及课程建设教授负责制”第一年度检查。具体名单见《湖北工程学院关于聘任2019年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的通知》(湖工教字[2019]7号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关于公布2021-2023年课程建设负责人名单的通知》(湖工教字[2021]10附件3)。请各位负责人认真阅读附件1、2、3内相关检查要求,根据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指南填写《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度“两个负责制”检查汇总表》(附件4),一并提交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2022415将表格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程雪娟老师(电话:2345301;QQ:693947007),过时视为放弃本年考核。

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定等级后发文并报人事处发放奖励工作量,纳入年底绩效。


附件: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实施方案》、《湖北工程学院课程建设教授负责制实施方案》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关于聘任2019年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的通知》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关于公布2021-2023年课程建设负责人名单的通知

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度“两个负责制”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3.2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