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阶段性检查的专业为我校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如下:
专业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学院 |
获批等级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熊曾刚 |
计算机学院 |
省级 |
思想政治教育 |
李新安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省级 |
汉语言文学 |
李志云 |
文学院 |
省级 |
化学 |
库宗军 |
化材学院 |
省级 |
生物科学 |
李长春 |
生科院 |
省级 |
应用心理学 |
兰兰 |
教育学院 |
省级 |
材料化学 |
颜永斌 |
化材学院 |
省级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郑根稳 |
化材学院 |
省级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周传璘 |
物电学院 |
省级 |
土木工程 |
朱锦章 |
土木学院 |
省级 |
园艺 |
李国元 |
生科院 |
省级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章爱群 |
生科院 |
省级 |
电子商务 |
胡金林 |
经管学院 |
省级 |
二、工作程序
1、2022年6月23日—7月23日:1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撰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初稿及《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Word版及PDF版,命名为“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初稿);
1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撰写《2022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
2、2022年7月25日-7月30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会审各专业报告,并在“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初稿)”和“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电子稿上进行标注修改。
3、2022年8月1日—8月10日: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定稿的Word版及PDF版,命名为“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4、2022年8月11日—9月11日:教务处撰写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十四五”重点改革推进举措及典型经验案例(1-2例)。
5、2022年9月12日—9月15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会审,在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电子稿上进行标注修改。
6、2022年9月16日—10月30日:根据专家意见,教务处继续修改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7、2022年10月31日-11月3日:教务处汇总各项材料,包括:①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PDF版(盖校章)及Word版;②《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PDF版(盖校章)及Excel版;③《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PDF版(盖校章)及Word版,并上报省厅。
三、工作要求
1、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的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全面加强专业各环节高质量建设,为迎接专业认证工作做好准备,通过持续建设不断彰显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落实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健全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3、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或验收,通过日常监督、学校及专业自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动态调整,建设成效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建设不力、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严重师德师风等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附: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