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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    点击数:

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阶段性检查的专业为我校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如下:

专业名称

负责人姓名

学院

获批等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熊曾刚

计算机学院

省级

思想政治教育

李新安

马克思主义学院

省级

汉语言文学

李志云

文学院

省级

化学

库宗军

化材学院

省级

生物科学

李长春

生科院

省级

应用心理学

兰兰

教育学院

省级

材料化学

颜永斌

化材学院

省级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郑根稳

化材学院

省级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周传璘

物电学院

省级

土木工程

朱锦章

土木学院

省级

园艺

李国元

生科院

省级

农业资源与环境

章爱群

生科院

省级

电子商务

胡金林

经管学院

省级

二、工作程序

1、2022年6月23日—7月23日:1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撰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初稿及《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Word版及PDF版,命名为“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初稿);

1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撰写《2022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

2、2022年7月25日-7月30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会审各专业报告,并在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初稿)”和“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电子稿上进行标注修改。

3、2022年8月1日—8月10日: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定稿的Word版及PDF版,命名“专业名称-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4、2022年8月11日—9月11日:教务处撰写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初稿),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十四五”重点改革推进举措及典型经验案例(1-2例)。

5、2022年9月12日—9月15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会审,在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电子稿上进行标注修改。

6、2022年9月16日—10月30日:根据专家意见,教务处继续修改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7、2022年10月31日-11月3日:教务处汇总各项材料,包括:①学校《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PDF版(盖校章)及Word版;②《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PDF版(盖校章)及Excel版;③《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PDF版(盖校章)及Word版,并上报省厅。

三、工作要求

1、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的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全面加强专业各环节高质量建设,为迎接专业认证工作做好准备,通过持续建设不断彰显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制定中长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落实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健全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3、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或验收,通过日常监督、学校及专业自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动态调整,建设成效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建设不力、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严重师德师风等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附: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各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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