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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返校补考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2届毕业生返校补考等工作定于10月下旬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17〕103号)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未申请延长学制且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专科生及二、三、四、五学年制本科生,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分别未超过10学分者(≤10学分)、15学分者(≤15学分)、20学分者(≤20学分)、25学分者(≤25学分),学生可先结业离校,在学校允许的学习期限内向学校申请返校补考一次,并按第五十一条办理。”规定。经审查,2022届毕业生中有56名学生具备返校补考资格(见附表一);18名学生申请延长学制(见附表二)。请各相关学院迅速通知到学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证件返校补考。考试时间十月下旬或次年的四月中旬只能选其一。学生返校前十四天开始须填写《湖北工程学院(2022届毕业生)健康监测及活动轨迹记录表》(见附表三),返校补考时携带此表(防疫要求具体返校时按学校防控办防疫相关要求进行)。

二、补考时间

课程补考时间统一为10月21日1-8节,补考地点另行通知

各种毕业论文、设计等补考科目最迟于11月4日前完成。本学期其他时间不再另行安排补考及办理毕业证等事宜。

三、命题工作

1.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公选课):凡公选课不合格的学生,不再另行补选考核,学生用相应的证件进行学分认定。

2.其他相关课程:由开课单位负责命题(课程名称见附表一)。请各有关学院做好命题准备并通知相关教师出卷,于10月12日前经由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的试卷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3.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必须按相应要求进行补修,补修材料必须齐全,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考核。

教 务 处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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