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及《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指南》,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及精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类型
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二)截至2023年6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三)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的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四)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五)2022年第二批省一流申报未获批的教师,本次可以继续申报。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知识学习(4月15日-24日)
1.学院需组织拟申报教师学习“申报指南”,避免因不了解政策、不符合申报要求,准备了材料却无法申报的情况。
2.学院需组织拟申报教师学习《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内部学习资料》,资料见“申报工作文件包”。并运用好本院国家/省一流本科课程教师资源,安排相关教师开展申报讲座/培训工作,名单见“申报工作文件包”。院系之间也可互通讲座信息,互相学习。
(二)学院推荐申报(截止日期:4月26日)
教师个人申请,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4月26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Excel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及申报要求的附件材料。要求与申报书一起制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申报书”)。
3.申报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暂先提供10分钟“说课”视频PPT(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说课视频PPT”);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须提供课程简介视频PPT、教学引导视频PPT(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简介视频PPT”、“学院名-课程名-教学引导视频PPT”)。
请各学院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邮箱:87163345@qq.com。联系人:叶志远,电话:0712-2345799。
(三)专家初评(4月27日-29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材料(包括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以及制作说课PPT等)的达标性进行评审。
(四)集中培训学习(4月29-30日)
知名专家线上讲解,教务处集中组织申报教师学习培训。
(五)专家复评(截止日期:5月4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包括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以及说课PPT等)的质量进行评审,遴选出推荐申报省一流名单。
(六)公示推荐结果
(七)说课、随堂拍视频录制及申报材料精磨(5月10日-25日)
对推荐申报省一流课程的教师,统一录制说课视频,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精磨。
(八)组织网络申报(5月26日-29日)
根据省厅申报要求,分配教师账号,组织网络申报,并提交相应申报电子版材料。5月30日系统关闭。
附件包-湖北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等;
申报学习材料包及已有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