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级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方式

(一)集中转专业。跨学院转专业由各学院制定考核方式,凡由本学院拟转入其他学院的学生,其转专业申请表经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查通过后取得转专业资格,方可申请转专业。

(二)院内转专业。院内转专业实行推荐备案方式。本学院负责推荐,按本文时间节点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注:以上两种转专业方式学生都必须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分散转专业。办理留级转专业的手续(仅限大一学生)截止时间是每年春季学期末(7月15日前),退役士兵可延期到每学年的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分散转专业。

二、转专业基本原则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者,或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

(二)拟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须属于同一招生类别和同一招生批次,不属于同一招生类别和同一招生批次的学生不得申请,学生高考类别见附件6

(三)音乐、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出,其他类别学生不能转入;文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可申请在美术学院美术类各专业范围内调整,美术类学生可申请在美术类各专业及文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间调整,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高考类别为文科的学生,可在招生类别为文科或文理兼招类型的专业之间转;高考类别为理科的学生,可在招生类别为理科或文理兼招类型的专业之间转。

(五)高考类别为综合改革(3+1+2)的学生,“首选科目”为物理可在“首选科目”为物理或物理/历史的专业之间转;“首选科目”为历史可在“首选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历史的专业之间转。高考“再选科目”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相关规定。高考类别为综合改革(3+3)的学生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六)国际合作办学类学生不能转出,其他普通本科类学生可申请转入;

(七)各学院可转出专业的转出人数应控制在本院该年级可转专业类别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具体转出转入类别见附件1;

(八)各学院可转入专业的转入人数应控制在本院该年级可转专业类别学生总数的20%以内,具体转出转入类别见附件1;

(九)每位转专业的学生限报一个专业,多报专业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各学院于202311月10日前提交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集中转专业和院内转专业方案。要求附上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邮箱:hgjwbgs@hbeu.edu.cn)。安排有转出考核的学院,请列明考核原则、程序和标准,其电子及纸质版(院长签字及盖院公章),提交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在网上进行公示。

(一)集中转专业

1、报名流程:

1)转出报名登记。(202311月13-202311月17日)学生持《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到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做好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填写“附件3:学院学生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

2)转出报名审核。(202311月20-202311月24日)由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转出意见,并将同意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还给报名学生(审核不通过的学生请保留好申请表,做好痕迹留存管理,后期报送材料汇编时审核不通过学生申请表一并整理并装订入册)。

3)转入学院报名。(202311月27-202312月1日)学生持签署同意的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到转入学院所在办公室报名,转入学院做好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4)转入学院审核。(202312月4-202312月8日)各转入学院按照各自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及细则,对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审核或考核。

2、公布结果。

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12月15日前),为期三天。

3、确认结果。

1)填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编班,填写“2023附件4:学院学生拟转专业备案汇总表”,签署《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审核或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请保留好申请表,做好痕迹留存管理,后期报送材料汇编时审核不通学生申请表一并整理并装订入册),一份交还学生,交至学生现所在学院,一份转入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交教务处还有附件4电子版)。

2)审查。202312月29日前各转入学院将转专业材料汇编(具体要求见通知第五条)交教务处备案后,报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确认转专业名单,学生于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到批准转入专业的学院报到注册。

(二)院内转专业

学院学生专业内部调整,由本学院负责推荐,按本文时间节点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四、转专业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转专业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各学院应做好转出学生的有关档案资料交接工作。

(三)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四)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及学生档案中。学生转专业以前所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学时学分一致,考核合格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学分,可做免修认定,其他课程可作为跨学科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学生未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须跟下一年级补修。专业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公共必修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名单后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安排学习和考试。

(五)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六)转专业学生名单一经学校发文批准,学生必须按照规定进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汇编材料报送事项

(一)学院转专业方案及细则原件。安排有转出考核的学院,请列明考核原则、程序和标准。签章完备的纸质版)

(二)学院转专业方案及细则网上公示(截图打印并盖章)

(三)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表3)

(四)转出学院填写的转专业申请表复印件转出学生,含院内转)

(五)考核过程:以试卷方式考核的,提供一份试卷样卷、标准答案和所有考生成绩排名表(集中转入与院内转入分别排名,下同);

以面试方式考核的,提供面试记录、面试打分表原件及成绩排名表,其中面试记录及打分表必须有面试评委签字;

即使用试卷又有面试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所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免试的,提供免试条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六)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截图打印并盖章)

(七)转入学院填写的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4原件(签章完备的纸质版),各学院留存复印件存档。

(八)转入学院填写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原件(转入学生,含院内转,签章完备,需填写转入学院编班”),各学院留存复印件存档。

(九)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汇编,制作目录,封面统一为“XX学院2023年转专业材料汇编 装订成册后,请于202312月29日之前报送到教务处。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学籍科)负责解释。

人:张燕

联系电话:0712-2345799

教务处

20231030


附件: 1、湖北工程学院2023级学生拟转专业类别信息表

2、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院学生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由转出学院填写)

4、学院学生拟转专业备案汇总表(由转入学院填写)

5、2023级学生转专业日程安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