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思政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点、人人重育人”的“大思政”格局,按照《关于印发《湖北工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党字〔2021〕77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公布2023年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湖工教字〔2023〕14号)要求,学校拟于6月中旬对2023年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学院及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提早准备,积累成果,推动课程思政建设走深走实,为省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打牢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已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建设要求、项目验收要求等开展工作。
2.项目进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预期建设效果是否达到。
3.经费使用: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工作安排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见附件3),其中:教学大纲、教案、课件PPT、学生反馈与感悟、微课视频为必备材料;能体现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6项必须达成4项(教学设计典型样例、微课视频、示范公开课资料、主题交流研讨活动资料、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活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论文或论文集论文)。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和单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支撑材料完成情况(附件4)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给出“通过”及“不通过”结论。不通过项目不进入校级专家审查环节。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质量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划分为“优秀”(90-95分)、“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级。
4.结果公示: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指导和监督,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教师强化育人意识,找准育人角度,提升育人能力,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生动局面,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五、结果运用
针对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位,排名靠前的项目在各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中优先推荐,并汇编成优质课程案例库,进行宣传推广;针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延期至2024年9月上旬提交补充材料,再次“不通过”、“不合格”者将予以撤项并停止后续经费支持,且对于不通过项目所在学院将酌情减少后续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名额。
六、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提交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前,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按时提交。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需报送材料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表》,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3)及支撑材料附后,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单位-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中期检查表”提交Word版、PDF版;微课视频1个(视频时长在15—20分钟)命名为“单位-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微课视频”。
2.学院审查,并填写《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审核表》提交Excel版、PDF版。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2345799
附件1:湖工教字〔2023〕14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表(教师填写);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审核表(院系填写并盖章);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