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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2号),并依据往年申报程序,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组织机制。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范围为院、系、部、中心等教学单位下设的教研室和课程组,原则上应涵盖相关课程所有任课教师。基层教学组织承担具体的教学管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制定有较完善的议事决策、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研讨活动、教学改革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备课听课评议、教学质量督导和考核评价等基本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运行经费保障,设立运行3年以上。鼓励跨校、跨院系、跨学科专业设立基层教学组织。

2.队伍建设。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合理,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每年制定并落实推荐或组织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访学考察、提升教学能力的方案规划。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科教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的丰富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3.教学规范。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备课、授课、课程设计、实验实习、辅导答疑、作业及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各项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质量较高,课堂(实验)教学规范,教学纪律严格,严格执行课程进程计划,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近3年每学期人均调停课不超过2次、无重大教学事故。教学档案资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程表、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考试安排、教学参考资料、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试题库、教学实习计划、网络学习材料等)齐备,教学大纲及时修订、课程内容及时更新、教案编写规范。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近3年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达到100%。建立教学评价和质量分析反馈机制,开展同行评议和学生评教。

 4.教学改革。在教学单位组织下参与制订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新专业论证、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参与落实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专业建设任务。开展慕课等在线课程、精品课程、双语课程、网络课程和规划教材建设,获批有校级及以上的上述课程、教材。定期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学习讨论,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提高素养。每2周至少开展1次教学观摩、教学讨论、集体备课等形式的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集体备课和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推进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运用混合课堂、翻转课堂、智慧课堂等进行教学和开展教学资源建设。推进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项目等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近三年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参与教师占比达到60%,近3年至少获1项省级教研立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申报截止时间:6月27日17:00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核材料择优推荐申报,627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和PDF版(盖章)

2)《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PDF版(每个申报项目一份),相关支撑材料附在相应申报书之后一并制成一份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基层组织名称”。

提交邮箱:87163345@qq.com

(二)专家评审6月28日左右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拟定申报名单,进入材料完善阶段

(三)结果公示(7月4日左右)

(四)材料完善7月5日-7月10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内容。

(五)上报材料7月11日

根据省厅申报要求提交相应申报电子版盖章材料。

附件1.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

附件2.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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