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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课程建设教授负责制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教育强国战略目标,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学校专业内涵建设与课程质量建设,学校印发了《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实施方案(修订)》《湖北工程学院课程建设教授负责制实施方案(修订)》(湖工行字202468号)(简称“两个负责制”)。现根据“两个负责制”,启2024年专业建设首席负责制负责人(聘期20242027年度)和课程建设教授负责制负责人(聘期20242026年度)的聘任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1.按照“两个负责制”的选聘条件,充分发挥学术管理的积极作用,聘任适合的教师担任负责人。每个专业都应有首席负责人每个学院至少有一门课程实行教授负责制无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学院,可申请1-2门校级课程聘任(以学位课、专业核心课为主)

2.在充分尊重拟聘负责人意愿的基础上,学院需充分明确“两个负责制”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设置原则、选聘条件等开展工作。

3.原则上一人只担任一个专业的首席负责人不同专业、不同学时的同一名称课程只设一位负责人,不能一人兼任多个专业、多门课程负责人。

二、聘任程序

1.教师申报(20241028日前)。国家级、省级专业和课程负责人无需申请,但必须明确聘任期内的考核任务。申请校级专业和课程负责人的教师,按照“两个负责制”文件选聘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专业或课程负责人申请表格(附件12),向所在学院申请担任专业或课程负责人。

2.学院遴选2024111日前)。国家级、省级专业和课程负责人无需遴选直接上报,且要求全覆盖,学院需向相关负责人强调聘期考核任务;校级专业和课程需由学院遴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3.材料报送(2024114日前)。学院依据党政联席会确定结果,填写专业、课程负责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6),将附件1256报教务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各1份,报送邮箱:87163345@qq.com

4.聘任发文(20241110日前)。教务处根据选聘条件进行初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予以聘任。

三、聘期管理

学校对两个负责制实行基本职责和绩效考核双重管理,在聘任期满当年,从职责履行和绩效实现两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两个负责制”方案。为支持负责人持续开展建设,学校按国家级、省级、校级给予负责人对应级别的聘期工作量”,且仅对考核合格者发放,纳入年终绩效分配,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对优秀等次的专业、课程给予持续建设经费”。

联系人:张老师(2345776)    叶老师(2345799

附件: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申报表

2.湖北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负责人申报表

3.湖北工程学院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绩效考核任务指南

4.湖北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负责人绩效考核任务指南

5.湖北工程学2024专业建设首席负责人信息汇总表

6.湖北工程学院2024年课程建设负责人信息汇总表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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