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教务快报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快报 > 正文

关于征订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
我校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在开始,为确保本次教材征订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用的教材原则上是近三年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优先选用“十五”及以后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以及教育部推荐使用的优秀教材,不得为本科生征订专科生教材,实行分层教学改革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根据学生情况征订教材。
2、要按《湖北工程学院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单》上的内容详细填写征订单上的各栏目,以免造成差错。
3、报送的教材征订单一定要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联系电话)、学院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送教务处教材科,否则教材科不予征订。要对本学院教材征订单认真仔细核对,防止漏订、错订、多订、重订。
4、教材征订单严格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征订。专升本教材请各学院统计学生需求后一并征订。
6、公共课教材由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后,由开课学院负责征订。
7、学生所用教材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直接销售教材或私订教材。
8、务必在20150620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和电子文档(用Excel表)一并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9、教师领书需各学院开具领书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如特殊情况无法盖章,则需院领导签字),证明上要注明(领书人、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信息。教师用书可集中或单个领取。老师领书时如未持领书证明,则不提供教师用书,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请各学院在暑假前通知到每位老师,由于教师领书时间较早,领书证明最好在放假前开具给任课老师。
联系电话:2345370
填表说明:
1、必须认真填写教材征订单,数字核算要正确。
2、教材名称应填写全称,出版社可简称,编者(作者)可以只填写第一编者(作者)
3、教师领书证明上各项信息需填写清楚,空白及手写证明无效。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