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应雄同志与教学院长座谈

肖应雄同志与学生展开座谈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41号令文件精神,副校长丁远坤同志在教学例会指出我校要以上位法为准则,根据部令条款结合自身工作,对学校现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及时修订,落实维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管理工作有抓手、有依据,切实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年6月28-29日,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组织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习暨《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会议,与会十七个教学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学生代表开展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大讨论。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兼学籍管理与注册中心主任肖应雄同志就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包括41号令修订主要内容以及我校学籍管理办法依照41号令修改做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教育部41号令突出了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促进了学生自我管理,也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工作;我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落实规定精神,与时俱进,结合新形势,转变管理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同时就《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初稿中的补考、重修、转专业、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等重大问题充分交换意见,为下一步高质量完成《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制定奠基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