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党建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贯彻落实 “四项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2-27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颁布实施“四项负责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结合教务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热情服务,耐心细致,认真解答,认真落实好“首问责任制”。校内外人员来访、来电、来信、来函向本部门人员咨询或办理公务、联系事务、反映情况等,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负责现场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

(一)首问负责人首先要仔细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负责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凡符合规定的,必须即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二)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负责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由谁办理并引导到办事的具体科室,办事科室要满腔热情地接待并给予办理。

(三)对责任不明确的事宜,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或给办事者明确答复;如果分管领导也不在单位,首问负责人应告知办事者下次来的时间或联络方式,下次来时首问负责人仍要引见到位。

(四)对于确实解决不了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耐心向对方解释并说明情况,并尽自己所知负责任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咨询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准确答复。主动热情地接待服务对象,不得随意推诿、搪塞、拒绝。

第三条 厘清本部门岗位职责,强化岗位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更好落实“首接办理制”。本部门首位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有关事项要及时、认真地予以办理,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的环节中。

(一)处长(主任)

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部门内分工与管理、院系协同、工作上报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年度经费预算、配备及支出审核工作。分管处综合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副处长

负责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本科质量工程”,教学组织管理;协调教学指导委员会。分管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研究管理岗。

(三)副处长

负责排课、排考、教材征订及发行管理、全校教学资源的调配管理;负责组织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学生评教安排,发布教学运行信息。分管教学运行岗、考试管理岗、教材管理岗。

(四)副处长

负责实验室、实习与基地建设相关事宜;负责毕业论文(设计)事宜;负责学科竞赛事宜;负责协调语言文字工作。分管实践教学岗、语言文字与专业技能训练管理岗

(五)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副主任

负责学籍、学历、成绩、注册管理。分管学籍与成绩管理岗、教学信息管理岗,兼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六)学籍与成绩管理岗

负责学生学籍、成绩等管理;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与补办、以及综合档案的制作负责;负责普通专升本招生、审核、注册工作等。

(七)教学运行管理岗

负责审查并落实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负责现行条件下的全校所有教室的使用调度;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以及辅修专业课的开课、选课和管理;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的维护,课程调度,师生教学纪律检查及情况通报;负责教学运行的管理;负责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及其质量检查分析总结等;负责学生网上评教事宜;负责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编制全校各专业教学时数安排。

(八)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研究管理岗

负责组织校内和省级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立项项目的评审与申报,并组织管理各级教研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学生教学联络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教师晋升职称的教学效果审核相关工作;负责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相关工作;负责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相关工作。

(九)实践教学管理岗

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教育实习工作,协调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及各种教学实践活动;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事宜;负责实验室管理。

(十)语言文字与专业技能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拟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普通话测试站的工作;负责各专业学生专业技能训练方案的相关工作;负责学生校内外各种与专业学习相关的社会实践、创新活动、竞赛活动等。

(十一)考试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各专业所有课程的考核工作;负责全校性、与教学活动有关的各种考试、考级等工作;负责师生考纪考风的宣传与教育、师生考试违规的处理;负责各类考点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二)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教师培训与评价;负责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负责信息管理。

(十三)教务处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处内档案管理、信息处理、会议工作、事务管理、内务管理等。

(十四)教材管理岗

负责校本部及二级学院教材的征订、发放、清退、结算工作;负责全校学生每学期所领教材费用的清算及毕业生教材费的结算工作;做好教材库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首接办理责任人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主动了解来访事由和受理来访人员所要办理事项。对符合办理条件和要求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情况,并负责跟踪办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及时答复办理结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和要求的,要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属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的材料。

第四条 依法依规,及时办结,落实好“限时办结制”。严格按照学校“限时办结制”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相关工作时限,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相关材料的上交等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答复或办结。

第五条 勇于担当,积极配合,落实好“牵头包办制”。在教学会议的筹备与召开、教学运行、教学质量与教学研究、实践教学、全校性考试、教材征订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组织和管理方面要勇于承担;在教师资源和师资队伍的建设、学生学风的形成等方面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强化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本部门要求各工作人员:

(一)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利用部门网页、指示牌等载体,把各科室的职能职责进行公示,更好地接受监督。

(二)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牌公示。除部门内涉密的岗位外,本部门各类工作岗位的职责、业务范围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等在工作牌上公示。

(三)严格考勤,强化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四)严格监督和考核: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和邮箱,服务监督电话:0712-2345301,公开意见邮箱:jmzhoushuang@163.com,负责受理违反“四项负责制”的投诉。因违反“四项负责制”,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并和年终考评、聘期考核挂钩。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