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党建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印发《全校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点击数:

新技术学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全校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6日

全校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动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学校党委决定5月在全校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按照学校党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矩意识,加强纪律建设,为实现“双目标”、完成“双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六个方面的活动:

(一)组织《准则》《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将此次宣教月活动和学校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5月上旬,邀请专家来我校开展专题讲座,使两项法规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主体办)

(二)开展《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5月下旬,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通过以考促学,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把握角色定位,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三)编印《学习手册》并组织学习。5月中旬,纪委监察处将上级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党纪法规及权威答疑、教育系统案例选编等内容编印成《学习手册》,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矩意识。(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四)与孝感监狱开展互送廉洁教育活动。5月下旬,组织新提拔处级干部、重点领域部门副处级干部、科长赴孝感监狱接受廉洁教育;为孝感监狱民警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教育与心理学院)

(五)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上旬,各中层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不变的步伐》等警示教育纪录片,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六)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5月中旬,组织师生开展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将推荐到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遴选评比。〔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团委)、工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此次宣教月活动工作将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和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教育活动,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工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活动期间,学校主体办、纪委监察处将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宣教月的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此次宣教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6月底前书面报送学校纪委监察处。

关闭